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的通知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7-05-17 人气:
全体教职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 号)、《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凡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的晋升。按照文件要求,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培训主题由省人社厅指定,一般两年一个主题。2016、201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主题均为: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
      经了解,湖南师范大学是获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批准具备开办公需科目培训资质的单位。为方便我校教职工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获取相应学时证明,经与湖南师范大学联系,今年,我校教师公需科目培训拟统一组织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将有关培训及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计划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5月17日-5月19日
三、报名方式:请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于指定报名时间内交至校办公室(执中楼205室)。
四、报到、培训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新传院或至善楼(详见附件2安排表)
报到时,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或一张1寸照片,并现场缴纳培训费用每人每期195元(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办证费)。
五、培训方式:
采取脱产培训方式进行,以课堂集中授课为主,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为辅。
六、注意事项:
1、具体需参加几个年度的主题培训,请自己根据本人申报职称的年份来推算;申报初级职称需参加继续教育1年培训,初次任定中级职称需参加继续教育3年培训,申报中级职称需参加继续教育4年培训,申报高级及以上职称需参加继续教育5年培训。
2、公需科目培训是针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尤其是有申报职称需求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双肩挑人员、教辅人员、会计等其他专技岗位需要参评职称的人员。
3、最终参加培训的时间、科目和场次以师范大学通知为准。
 
 
附件1: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
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表



 
湖南师大附中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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