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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推荐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活动的通知
(一)最美教师
1.政审合格,具有崇高师德、时代特征的新教师典型。
2.从教5年以上。
3.近三年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
4.今年“最美教师”选拔的重点类型有:
(1)思想政治课教师;
(2)素质教育教师;
(3)从事课后服务工作教师;
(4)教育界的泰斗级教师;
(5)台湾籍教师;
(6)一带一路上的外籍教师;
(7)民办教育教师。
5.曾获得中央电视台“最美教师”“最美乡村教师”者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最美教师团队
1.全体团队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团结合作,教书育人,互教互学,互帮互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二、工作要求
(一) 采取自愿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1. 个人自愿申报“最美教师”者,填写《2018最美教师推荐对象申报表》(附件1)提交学校审议。
2. 年级组、教研组、名师工作室、班主任工作室、学术委员会等部门或机构可以申报参评“最美教师团队”,填写《2018最美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提交学校审议。
3. 学校组织评议并向省教育厅推荐参评。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5月7日。
2. 申报“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提交的材料,除申报表之外,如能同时提供每一个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专题材料、佐证材料(包括荣誉证书、相关文件、媒体报道材料等)将更有利于申报选拔。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5月7日下午5点前交校办公室205室。
3. 各部门可以组织推荐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树立楷模,弘扬强大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
附件:
2018最美教师推荐对象申报表 |
2018最美教师团队—××申报表 |
湖南师大附中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