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学校办公室 来源:未知 日期:2018-06-01 人气: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近期,我省各地气温快速升温,个别地方和学校又可能出现学生下水游泳或意外跌落导致溺亡的安全事故。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8年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从以往的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8年度预防溺水专项行动,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每一位教师和家长。一是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看一次专题片”“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写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要将教育部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复印发放给每一位中小学生家长,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要通过“湖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学生集中收看《湖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2017年版)》(也可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下载或通过“湘微教育”微信公众号观看),同时,请学校将该专题片转发至家长群,通知家长在家与孩子一起观看。小学三年级以上中小学生以日记或作文的形式,撰写一篇《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观后感,并交班主任保管,留存备查。二是针对性的开展防溺水教育工作。针对性的开展危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告知学生在水边玩耍、嬉戏等活动时,要谨防意外落水造成意外伤害。2017年发生学生意外溺水事件的学校,从2018年5月份开始,由主管县区(市)教育局派出专门人员到校,督查学校开展专题预防溺水教育情况,进一步深化预防溺水教育的效果。各单位要将将防溺水教育纳入小学一级入学教育内容,提早教育,提早预防。三是开展重点督查。针对长沙市意外溺水事件发生地的发布情况,区县市教育局要组织督查组,重点对农村学校防溺水教育,开展专项督查。四是针对幼儿意外溺亡的情况,加强预防教育工作。扩大《公开信》的发放面,区县市教育局要专门组织人员编写《致幼儿园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幼儿家长落实防溺水的监护责任。幼儿园要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发短信、家访等形式,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二、切实做好危险水域联防联控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学生溺亡情况的通报》要求,提请本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村校合作,通过走访、座谈、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调动村(社区)参与属地学生暑期和节假日的监管,尽可能防范阻止学生在暑期私自下河游泳。要主动提请乡镇政府、街道、村(居)委会全面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对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突出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推动落实监护人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或家访等活动,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加强孩子在家时特别是节假日、暑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我局将在暑假前后对各地各校防溺水教育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暗访抽查,对暗访中发现工作开展不力的学校,将全市通报,对因工作敷衍导致发生群体性溺亡的将追究学校领导行政责任。各单位防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效果将纳入2018年度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生产考评和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专题安全教育开展情况于5月20日之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联系人:任可,电话:84899775)。
 
长沙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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