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师大附中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暨《研究型高中建设的校本探索与实践》课题群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19-02-17 人气:
各部门、各教研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主动应对教育发展的战略需求,认真落实湖南师大附中“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湖南师大附中研究型高中建设方案》,切实推进研究型高中建设、示范性高中研究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基地建设和《研究型高中建设的校本探索与实践》课题研究,促进学校教育教育质量的不断超越和教育科研事业的繁荣发展,决定组织湖南师大附中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暨《研究型高中建设的校本探索与实践》课题群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湖南师大附中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暨<研究型高中建设的校本探索与实践>课题群校级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选题须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着眼湖南省、长沙市以及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态势、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和创建研究型高中这一工作重心,以《选题指南》所列课题为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实现《选题指南》引导选题和课题组自主选题相结合,做到应用对策与理论研究相结合、教育普遍问题与学校教育特色研究相结合、应急性现实问题与宏观战略问题研究相结合,以期更好地指导实践、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力教师专业化发展,推进研究型高中建设进程,实现优质高中向卓越高中的历史性跨越。
二、课题类别
       课题设重点课题、青年课题、一般课题等类型。学校及各部门、各教研组急需研究的重大问题,可作为重大委托课题单独立项,立项时间不受限制。
       重点课题或青年课题要从《选题指南》中选取课题研究领域和方向,确保与研究型高中建设、示范性高中研究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基地建设和《研究型高中建设的校本探索与实践》课题研究的同频同步,吻合一致。学校将根据所申报课题与学校中心课题与中心工作的关联度和申报者年龄等基本情况,审核并认定属于重点课题、青年课题还是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参加会议开题并现场答辩,不参加者视为放弃;青年课题申请者及参与者限45岁以下青年教师,第二届青年名师培养对象和“青蓝工程”各类徒弟优先。
一般课题不设具体指南,申请者可围绕《研究型高中建设的校本实践与探索》这一总课题,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和实践,针对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自主确定研究题目。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学校鼓励申报“小切口、短周期、重过程、有实效”微型课题。
三、主持人及参与者要求
       1.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校级课题(有在研市级以上课题者,可以另外申报一个校级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申报两个课题。
       2.申报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每个课题限报1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时,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4.学校将以部门、教研组为单位统计课题研究参与率,课题研究参与率不能低于85%。特殊团队(如共产党员、中层以上干部、第二届青年名师培养对象、青蓝工程各类徒弟、学术委员会、课程委员会、年级组等)的课题参与率,由科研与教师发展处单独统计。
       5.申报校级课题后可继续申报市级以上各类课题,市级以上各类课题申报原则上从优秀校级课题中遴选。
四、课题评审
       校级课题实行分类评审。重点课题通过纸质与电子课题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的程序进行;其他课题全部通过纸质与电子课题材料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对课题活页稿盲评、学术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经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研究资助原则上参照长沙市同类型课题的资助标准执行。课题组经过审批的用于聘请专家、订阅资料、培训学习、实施调研所产生的费用,可由课题主持人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在资助金额范围内凭票报销,超过资助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无论重点课题、青年课题还是一般课题,所取得的学术著作类科研成果,学校资助出版相关费用;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含《探索》)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可参与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比活动。
五、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所需的材料或模板(包括《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均可从湖南师大附中校园网或工作群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各部门、教研组的申报材料,先内部初审、确认,填好《课题申报汇总表》,然后统一报送。每个部门、教研组申报课题数量不少于1项,要确保本部门、教研组课题研究参与率不低于85%。行政兼课人员须在部门和教研组均作汇总。
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除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必须同时打印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要求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六、申报要求
校级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湖南师大附中“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课题主持人及参与人员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组室要履行领导、指导、督导之责任。
   七、申报受理
学校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22日。请各部门、年级组、学科教研组务必在规定时间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限于时间与精力,学校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受理联系人:管若婧。
     
                                学术委员会、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2019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1-湖南师大附中校级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2-湖南师大附中“十三五”规划教育科研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3-申报书
附件4-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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