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20-09-17 人气:

 
 
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的通知》及其附件内容和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示》《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湖南师范大学的具体部署,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最新文件要求,毫不放松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总体目标
       健全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举全校之力、聚全校之智,毫不放松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三、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以快速、准确、科学应对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合作,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科学有序实施管控应对,最大限度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全体师生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重点
1.落实人员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开学报到进行体温测量,并查验师生员工14天健康卡、健康码和行程卡。凡报到入校前有发热、咳嗽、乏力、流涕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缓报到入校。完善师生员工健康情况登记管理台账,确保全程可追溯。
2.落实常态化措施,加强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缺课管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9月3日起恢复每日系统上报工作(周末和节假日除外),凡师生员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必须第一时间电话直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3.落实校园管理,合理安排返校。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原则,合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避免人员聚集。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无关人员禁止入校。做好所有进校人员的实名登记、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追溯等工作,确保入校人员身体健康。
4.落实物资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学校专兼职卫生老师提前到岗履职,临时留观场所(隔离室)、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置到位,消毒剂、口罩、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提前准备到位。
5.落实环境消杀,做好个人防护。开学前对教室、宿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通风。开学后,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消毒通风工作,做好垃圾分类管理,整治环境卫生,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安全距离。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不断增强免疫力。
6.落实结核病防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肺结核及其他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严格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2017年修订)提出的十项工作要求,严防结核病肺结核及其他秋冬季传染病在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7.落实最新技术方案,做到非必要不聚集坚持“非必要不聚集” 原则,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行的应尽量减少涉及人员、控制活动规模。在此基础上,全面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体育、艺术、科技、研学实践等活动可以正常进行,主办方、承办方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责任,按照最新防控指引细致做好防控方案,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坚持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用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市、湖南师范大学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成立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准备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谢永红、党委书记黄月初任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由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副主任张磊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党(总)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挺身而出、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注重综合调度,强化工作保障。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的总体目标,加强综合协调,落实防控措施。各处室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包括返校、报到、教学安排、食宿管理等在内的开学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有关规定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疫情防控、设施改造、物资储备和健康教育。加强与属地公安、市监、卫健、疾控、医院和社区等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医疗和生活条件保障等问题,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按规定设立医务室、留观室,配备体温计(或测量仪)、消毒洗手盆、移动式紫外线灯等专用设备及酒精、洗手液、84消毒液等消毒药械和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保证疫情防控物资需求。
3.健全防控机制,强化纪律保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制定和落实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疫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两案八制”,加强开学疫情联防联控。学校党委办公室、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开学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对成绩显著的集体或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落实方案制度不力、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
1.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2.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3.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4.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学校门卫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5.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疫情防控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6.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7.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
8.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9.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0.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1.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12.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13.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风消毒制度
 
 
 
 
 
附件1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教育教学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学校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的通知》及其附件内容和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示》《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谢永红  黄月初
副组长:苏建祥  陈迪勋
成  员:吴  卿  黄宇鸿  李智敏  莫  晖  伏炎安
周大勇  蔡忠华  谭  伟  张  磊  李  钊
李文昭  熊进道  李  勇  朱修龙  周  琼
杨一鸣  陈淼君  李海汾  王  建  吴  菲
宁  静  万红梅  毛  伟  付小红  李迎春
联络员:张  磊
主要职责:负责学生疫情排查、信息汇总与跟踪管理,加强家校联系;与卫健、疾控部门联系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出现疫情后做好应急处置;安排组织开学师生进校流程,把好检测关;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和校园封闭式管理;负责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对师生开展心理疏导;对学生全面开展德育及安全防疫教育。
二、主要工作
(一)开学前
1.准备物资。提前做好消毒液、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准备;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
2.培养队伍。培养学校卫生管理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疫队伍。
3.整治环境。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艺术楼、科技楼、图书馆、体育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4.教育师生。通过网络线上途径对师生开展疫情防控法规和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时关注师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5.通知师生。8月30日,学校统一编制开学安全提醒信息,多途径发送给老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信息主要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求师生做好健康检测、填写好《健康卡》、彩色打印健康码、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6.排查摸底。综合排查摸底最新情况,分期、分批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二)开学后
1.检测体温。把好校门关,师生每天进入校门时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内。进入学校后统一由年级组织各班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确认,确保晨检、午检和晚检落实到位、登记到位。
2.日常管理。坚持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师生动态,加强流感等秋冬季节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理。
3.自我防护。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开展经常性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4.教室管理。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对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讲台、楼梯扶手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消毒清洁。
5.食堂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建立就餐消毒等食品卫生管理台账。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就餐区域桌椅、地面、餐具和炊具的清洁消毒。餐余垃圾及时清理和收集。
6.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每日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7.健康教育。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纳入入学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关注老师、学生心理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8.错峰放学。实施错峰放学,防止校门口出现人口密度过大甚至拥堵现象。七年级先放学,其次是高一年级、高二年级,最后是高三年级。
三、教育教学与科研
1.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组织教学。
⑴加强课程开发,整体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学校在校本选修课程的开发方面,继续加强学科知识与疫情防控的整合课程开发。
本学期,学校在50门校本选修课程当中,要求开发者继续加强疫情防控与学科知识融合。如《解剖瘟疫》等课程对疫情防控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⑵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实际做好教学工作的调整和安排。
学校调整作息时间,实行分年级、分时段开展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体锻、错时放学,提高疫情防控的实效性。
⑶对师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防止出现疫情防控的管理漏洞。
本学期,教学处对师生进行了全面调查,排查出存在风险的教师,暂缓一些课程的开设。
如:根据海外疫情情况,学校暂缓高二年级的外教课;根据校本选修课外聘教师的开课情况,暂缓了一部分没有疫情防控把握的外聘教师所开设的校本选修课。
2.加强教师教学常规督查,确保教师教学计划的有效落实,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课程与教学处加强教学统筹,联合信息技术处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教学辅助手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益,实现减负增效。不得因延期开学出现赶进度、超难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现象。
4.切实加强教育教研工作,课程与教学处要联合科研与教师发展处,加强对学科教学的精准指导,特别要加强各教研组的校本教研,根据复学后的教学进度和学情状况开展深度研究,指导各学科教学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教育质量。
 
 
附件2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学校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的通知》及其附件内容和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示》《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操作人员健康筛查及管理
1.严格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操作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操作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2.做好操作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3.做好员工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4.保证员工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5.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二、原料控制与加工
1.对供货商加强监督,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3.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4.要求供货商的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5.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6.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三、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及环境清扫
1.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2.准备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充足。
3.严格清洁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4.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四、供水管理
1.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2.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五、分餐用餐
1.分批次错时到食堂就餐,排队打餐,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隔坐不对坐不交谈,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就餐人数。
2.学校会议或活动不举行群体性聚餐。
 
 
附件3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学校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的通知》及其附件内容和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示》《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
2.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3.所有寄宿生必须佩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寝室。
4.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晒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5.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寝室配置的口罩回收专用垃圾桶。
6.进入寝室前先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7.不串寝室,不邀请非寄宿生或其他寝室同学进寝室。
8.禁止校外就餐,禁止叫外卖,禁止将盒饭、小吃带入寝室。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生活老师。
二、宿舍门卫、生活老师管理
1.宿舍门卫、生活老师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寄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3.在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追踪制度的基础上,每天对寄宿学生进行回寝晚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4.按规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值班校医。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学生,立即安排隔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5.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安排部署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学生会议和集体活动。
6.按规定做好学生公寓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毒、通风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乳胶手套,长筒胶鞋等。消毒工作完毕,一次性口罩帽子喷洒消毒剂,充分湿润后放入垃圾筒,其它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燥后备用。
7.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8.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
9.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脱岗。
三、公寓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学生公寓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公共卫生区域应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学生自备纸巾。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实行小寝室长负责制,每天早晨、下午、傍晚离开寝室时要做好室内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长时间的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
3.楼道的窗户保持开启状态。楼梯、公共卫生间的地面、洗手台面、走道、室内地面及物体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是1:50)或75%的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4.楼梯扶手、各类开关、门窗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或75%的医用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员出入低峰时,消毒频次为每天两次。
5.垃圾及时清理下楼。生活垃圾采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处理。每天定时收集,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桶、清运点、运输车辆、垃圾站必须随时消毒和每天终末消毒。
6.在学生公寓楼附近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粘贴明确标识,引导师生定点投放,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感染。
⑴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不少于两次。建立完整的废弃口罩清运、消毒台账备查。
⑵普通师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干垃圾处置,将口罩密封后投入专用口罩垃圾桶。在转运前用84消毒液消毒处理后转运。
⑶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发热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医疗垃圾桶,存医务室处置间,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上门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7.学生公寓室内用紫外线灯照射进行空气消毒。
8.消毒注意事项:
⑴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和水的比例为1:100稀释。
⑵每天进行一次消毒,早晨出寝室前,由寝室长负责组织,用配置好的84消毒液对本寝室及所负责的公共区进行消毒,生活老师巡视并指导。
⑶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内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9.每栋公寓楼一楼设置隔离室,配备感应龙头,手消毒剂、手套、体温计、纸巾或干手机等。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随手关门,避免各个房间之间的空气对流,门窗关闭,张挂明显标志。
 
 
附件4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学校门卫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学校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的通知》及其附件内容和长沙市教育局《2020年秋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示》《湖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日常管理
1.学校保安须经流行病学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值班保安穿制服、佩戴红袖章并佩备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校门及周边的定期巡查、出入登记。
疫情管控期间,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因公务确需进入校园的,值班保安应向学校领导报告确认,并进行监测体温合格后方可放行。
3.上学、放学时段,严格落实平安护学要求,安排值班领导1人、值班老师1人、保安4人在校门口值班护学,进行体温监测,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未佩戴口罩师生进入校园。
4.开学前,加强与社区、街道的沟通,了解校园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桔子洲派出所、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5.完善物资保障,校门口按标准配备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体温监测仪、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
二、异常处理
1.出现体温监测异常师生的处理。
⑴及时隔离体温异常者,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⑵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生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⑶对校门口主要通道、周边地区和隔离地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体温异常师生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的处理。
⑴师生闯入校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制止,并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校园的,由学校保安、值班干部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报警。
⑵学校对擅自闯入校园的师生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⑶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14天隔离措施。
⑷对强行闯入者活动范围进行消毒处理。


附件5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疫情防控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四、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妥善应对。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调度我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付,处置果断,最大程度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破坏性。
2.分类管理,逐级负责。学校将师生员工进行分类管理: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张磊负责学生线、工会谭伟负责教职工线、后勤与保卫处李智敏负责临聘人员线。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学校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预案开展工作。校长作为突发公共卫生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第一时间向岳麓区卫健局(区卫健局88999585,区疾控88940746)和岳麓区教育局(谢志辉13787211858)、长沙市教育局(廖学文18607311126)报告。
 3.从严从紧,抓小抓早。在全国未解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警报期间,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不论涉及多少人员,均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暂时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并协调医疗疾控部门迅速确诊疑似人员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根据确诊情况再采取相应措施。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突发情况发生后,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各工作组各成员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不留空档,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特别要紧密依靠卫健和疾控部门,主动接受其专业指导和业务指挥。
五、指挥体系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红  黄月初
副组长:苏建祥  陈迪勋
成  员:李春莲  蔡任湘  莫  晖  伏炎安  黄宇鸿
张宇红  李文昭  周大勇  李智敏  吴  卿
谭  伟  蔡忠华  张  磊  李  钊  杨一鸣
宁  静  付小红  李迎春  万红梅  毛  伟
陈淼君  李海汾  王  建  吴  菲
六、处置程序
1.先期处置。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疑似人员和密切接触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消毒。学校在首次报送信息时提请岳麓区卫健局(88999585)和岳麓区疾控中心(88940746)及时介入处理。
2.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进行向所在岳麓区卫健局和长沙市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3.现场组织。校长为先期处置责任人,负责学校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4.事态控制。学校要积极配合岳麓区卫健局和疾控部门处理突发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根据卫健和疾控部门专业意见,报请主管教育部门研究是否停课。
5.信息发布。所有对外信息,须经属地政府组织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情况发生学校及有关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失真信息所引发恐慌情绪。
6.善后处理。在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基本得到控制后,学校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学生,要安排心理老师对其做好心理疏导;对在突发事件中不幸遇难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理赔和家属安抚工作。同时,要迅速恢复事发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七、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学校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强有力的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一旦启动预案,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2.物资保障。完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能及时供给。
3.经费保障。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八、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隐瞒、缓报、谎报、漏报的个人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3.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4.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校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6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做到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保障全校师生健康,特制定学校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红  黄月初
副组长:苏建祥  陈迪勋
组  员:张  磊  李智敏  李  钊  宁  静  付小红
李迎春  陈淼君  李海汾  王  建  吴  菲
疫情报告人:宁  静(校医)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为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需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报告情形
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⑵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需逐级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传染病病人;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
2.上报单位
岳麓区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88940746)和长沙市教育局,若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同时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进行向岳麓区卫健局和长沙市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三、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按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初步筛查→校领导→疫情报告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岳麓区疾控中心  88940746
岳麓区卫健局    88999585
岳麓区教育局    谢志辉13787211858
长沙市教育局    廖学文18607311126
四、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发病人数、患者流行病学接触史、旅居情况、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诊疗情况、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附件7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
       为加强学校晨午晚检工作,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师生员工晨午晚检制度。
一、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师生的晨午晚检工作,校医宁静(电话:18684680987)为学校晨午晚检技术负责人。
二、学生晨午晚检工作由各班班主任负总责。具体分工为:晨检由班主任负责,午检由每天下午第一节授课老师负责,晚检由生活老师负责。负责老师对检查数据进行核实并在表格上签字确认。
三、学生晨午检。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每天早晨7:20、中午13:55开始由各班班长对到班学生进行体温测量,生活委员负责登记体温检测结果,结合观察和询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出勤、健康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有无发热(红外体温测量仪超过37.3℃)、咳嗽、咽痛、黄疸、腮腺肿大、皮疹、腹泻、眼结膜充血等症状。一旦出现上述症状班主任应及时登记并联系家长,同时报告医务室进行保护性隔离。所有的晨午检登记表统一由班级生活委员送至教学楼指定的收集箱。年级生活部长以年级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校医及时核查,以确保对疑似、患病学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学生晚检。各公寓大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由生活老师和公寓门卫对晚自习后回寝的寄宿生列队进行体温测试,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值班医生,及时处理。
五、年级组负责对年级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进行晨午检,对晚自习在校值班的老师进行晚检,若教职员工有体温异常,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校医报告,并报年级组长。各处室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分别由医务室及物业公司进行晨午检及晚检,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务室。
六、校医每天应根据晨午晚检情况及时汇总,如发现聚集性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疫情报告流程和标准及时报告。
七、因晨午晚检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8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群体性疾病,减少疾病传播,保护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一、各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应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问明病因(就诊医院及具体诊断),填写《学生因病缺勤追踪登记表》,并及时交学校医务室。
二、学校校医接到报告后,如怀疑患病学生为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核实,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患传染病学生的早发现。
三、学校校医每天应对《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若发现聚集性或互传染病疫情时,应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向岳麓区疾控中心、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长沙市教育局报告。
四、学校校医每月3日前应将上月学生《因病缺课汇总表》报送至三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附件9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或蔓延,特制定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到相关医院就诊、治疗,不能来校上课、学习,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持由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到学校课程与教学处办理相关复课手续。
三、课程与教学处委托学校医务室查验复课证明,确认后由课程与教学处开具学生复课到班通知,安排进班上课。
 
 
附件10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学生的健康管理,促进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对七年级、高一新生开展特异体质摸底调查,对调查中发现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各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予以照顾。
二、安排好一年一次的学生体检工作。对因故未能按时体检的学生,学校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校为学生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并标明体检项目。校医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前的注意事项。校医负责整理、统计学生健康体检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学生体检表。
三、开展每学期两次的,一年四次视力检测工作。建立视力电子档案,按要求上报数据。针对视力不良的学生督查管理好视力。开展保护视力等一系列眼健康宣教。
四、开展学生近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贫血、营养不良、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五、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流行季节,做好开学时的摸底排查工作。每天组织对师生员工和校内所有从业人员近16天健康状况进行动态排查,重点排查往返湖北,或与湖北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过的人员。
六、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观察学生精神状态、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课情况。及时追踪因病缺课学生病情及诊治情况,做好追查登记。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和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组织就近诊治。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传染性可复课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学校医务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上课。
七、全面落实师生健康监测。全面实行师生员工返校体温监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学校每天指定专人负责,分班或分年级对师生员工和进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附件11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检查工作,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一、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负责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后勤与保卫处负责物资准备与垃圾回收。学校医务室室负责技术指导。班主任老师为班级负责人,年级组长为年级负责人。
二、废弃口罩管理与检查。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后勤与保卫处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学校医务室提供技术指导。年级学生干部于大课间、新闻收视、晚自习眼保健操时对各班级的口罩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德育与学生发展处老师和校级干部随时抽查,发现班级废弃口罩不按规定投放的或直接投放到班级垃圾桶中的每发现一个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1分。
三、开窗通风管理与检查。按学校要求关闭空调并打开门窗通风,上午、下午、晚自习各开窗通风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新闻收视、晚自习眼保健操时必须处于开窗通风状态,气温高于15℃时,应整日开窗通风。年级干部对各班开窗情况进行检查,不按时开窗通风和违规使用空调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2分。
四、教室消毒管理与检查。班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液的使用与管理。按学校要求定期喷洒消毒液,有工具房的教室班级配备洗手液,做到勤洗手,规范洗手。年级干部每天检查,发现班级消毒液和洗手液无人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0.1分。
五、常规卫生管理与检查。按照要求高标准做好每日小扫与每周大扫除,特别注意要保持教室干燥,地面干净,桌面整洁,勤倒垃圾,工具房不得堆放杂物。年级干部每日按要求检查各班常规卫生,不合格的扣除0.1-0.2分。
六、年级学生干部负责各年级的管理与检查工作,年级组长汇总后交德育与学生发展处;德育与学生发展处组织校级学生干部随时进行抽查,将结果与年级结果汇总后,每日形成报告,全校通报。
七、疫情期间,各年级、班级应高度重视环境卫生,对于不按规定执行本制度并且多次通报不进行整改的班级,取消各项年度评优资格。
 
 
 
 
附件12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为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防病防疫意识,特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一、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每学期制定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方面的健康教育计划。
二、特别重视传染病防治。对于传染病,每学期应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病种的宣传教育。
三、构建立体教育途径。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展板、主题活动、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类型、多角度的健康教育。
四、发挥学校医务室功能。校医负责每学期学生健康教育计划、宣讲、总结等工作,特别在疫情背景下要加大宣讲力度,确保宣讲实效。
五、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效。每次健康教育结束后,特别是重大疫情背景下的教育,应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方案、讲案、通知、小结、照片等,整理存档,不断总结提升教育实效。
 
 
 
 
附件13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风消毒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引导师生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特制定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学校环境通风消毒要求
1.加强教室、寝室、办公室、公共教学场地、食堂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各年级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寝室、办公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3.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2小时以上,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两至三次。
4.各班每天早中晚各一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洒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公共教学场地、楼道、厕所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后勤与保卫处安排专人每天早中晚各一次进行。
6.寝室的消毒工作依照《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实施。
7.食堂的消毒依照《2020年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秋季开学学校食堂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实施。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全体师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卫生。
2.全体师生饮水必须自带有盖的水杯。
3.保持寝室房间的通风换气。 
4.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发:校领导,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
共印45份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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