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2020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系统管理员 来源:未知 日期:2020-09-22 人气: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湘教通〔2020〕223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湘教职改办字〔2020〕11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特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按照规定要求,学校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基本条件和材料真伪负责,严把材料审核关,并负责采取综合测评方式推荐参评人员。考核推荐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70%。
二、推荐范围
       我校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凡符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附件2)中关于正高级教师基本标准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参评,由学校、主管单位、省教育厅进行考核推荐。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材料接收截止日即2020年11月6日)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申报推荐范围。
三、名额分配
       根据规定,各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总数为7个。省级评审实行限额控制,同一学校通过人员不超过1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学科分布,学校研究决定,今年除已评聘过正高级职称的行政管理类和学科外,其他学科符合正高级教师评审条件者可申报参评。
四、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3。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通知》附件4),并作真实性承诺。
2.学校推荐。
(1)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参照相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推荐参评人员。
(2)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考核推荐委员会提交的推荐参评结果,并按规定对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荐参评对象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艺术及教学效果,客观反映推荐参评人员的教学理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推荐参评对象须提交一个完整的教学案例(详见《通知》附件4要求)供学校上报。
3.省教育厅职改办考核推荐。组织同行专家对照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通过实地考核、审阅材料等形式,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六、工作日程
1.9月22日,校长办公会审定工作方案后,向全校教职工发布通知。
2.9月25日下午5时前,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请参考参评条件进行陈述);
(2)填写完成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评人员情况公示表》(详见《通知》第62页附件4 -表6)电子及纸质材料;
(3)参评材料(详见《通知》附件4要求)。
书面申请提交地点:执中楼205室;电子申请提交邮箱:1401740096@qq.com
4.参评人员述职及民主测评会议:时间地点待定。
5.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时间待定),考核推荐委员会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召开考核推荐委员会会议,推荐拟参评对象。
6.10月12日,校长办公会审定推荐参评对象。
7.10月12日,校内公示推荐参评对象信息(公示期:10月12日-10月16日下午5:00,监督电话:0731-88645399)。
8.10月19-20日,校办公室统一至上级部门办理继续教育证明,协助推荐参评人员按要求完善报送材料。
9.10月21日,学校向省教厅职改办报送参评人员材料。
校办公室负责报送推荐对象的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
七、工作要求
1.申报参评人员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有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即使评审通过,无论何时,上级部门将追溯追责并撤消相应职称与权益。
2.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监督有力,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真正将德才兼备、业绩卓著、成果突出、同行公认、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23号)
          
2. 湖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有关省直厅局、省属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20〕11号)
          
3.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职改办字〔2019〕8号) 
 
     湖南师大附中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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