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教师节表彰项目评选方案
根据《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经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2022年教师节表彰评选项目如下:
(一)个人奖项(11项)
蔡田碹珠优秀教师(10人)、禹之谟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教学优秀奖(30人)、优秀班主任奖(18人)、科研优秀奖(10人)、管理服务优秀奖(10人)、对外援助贡献奖、教学新秀奖(10人以内,含10人)、心育奖(10人以内,含10人)、师德标兵(10人)、师德先进个人(61人,名额详见评选办法)。
(二)集体奖项(4项)
优秀年级组(2个)、优秀教研组(5个)、优秀备课组(11个)、优秀处室(1个)。
(三)非常设奖项(1项)
“特别贡献奖”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动议。
说明:学校另行制订《2023年工作质量奖励评选方案》,就《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中的“专项奖”(即: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教育教学竞赛奖、科研成果奖)进行表彰奖励,表彰时间:2023年底。
二、评选工作要求
1. 评选原则:坚持申报与推荐,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
2. 严格评审,分层把关。在评选推荐人选时,按照《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所列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3. 推荐评选过程中,各部门须负责审核相关申请或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向工作实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推荐须以表格形式汇总提交初评结论,注明推荐人选、推荐理由、推荐项目等。
4. 教研组、年级组、各部门均可书面材料强力推荐特别优秀的人选,列明强力推荐理由,并提交推荐建议,供校长办公会审定。
5.“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实行事前公示制。如教师在评选过程中或评选表彰结束后,出现不符合评选资格的情况,学校将取消其评优奖励资格。
三、评选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奖项 | 负责部门 | |
9.2 -9.4 |
个 人 奖 项 申 报 或 推 荐 |
个人申报(备课组负责)、教研组、年级组推荐 | 教学优秀奖、教学新秀奖 | 课程与教学处 |
年级组推荐 | 优秀班主任奖 | 德育与学生发展处 | ||
心育奖 | ||||
部门推荐 | 科研优秀奖 | 科研与教师发展处 | ||
职员考核工作小组推荐 |
管理服务优秀(服务优秀) (管理优秀由校长办公会直接认定) |
校办公室 | ||
集团校推荐 | 对外援助贡献奖 | 集团办 | ||
集体推荐 |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 党委办公室、工会 | ||
个人申报 | 市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奖励、荣誉 |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
“集体奖”申报 | 优秀年级组 | 德育与学生发展处 | ||
优秀教研组 | 课程与教学处 | |||
优秀备课组 | ||||
优秀备课组(仅限学科奥赛备课组) | 科技创新中心 | |||
优秀处室 |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
9.4-9.5 | 部门初评 | 教学优秀奖、教学新秀奖 |
课程与教学处 科技创新中心 |
|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 党委办公室 | |||
优秀教研组 | 课程与教学处 | |||
优秀备课组 | ||||
优秀备课组(仅限学科奥赛备课组) | 科技创新中心 | |||
优秀班主任奖、心育奖 | 德育与学生发展处 | |||
优秀年级组 | ||||
9.4—9.6 | 校内公示 |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 党委办公室 | |
9.5 | 统计从教30年人员名单 | 荣誉 |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
收集整理评奖资料 | ||||
9.6上午 |
校长办公会审定各奖项 |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
校长办公会审定 | 特别贡献奖 | |||
9.7 | 表彰筹备工作:表彰大会仪程、表彰文件、荣誉证书、绶带印制,奖励金统计与筹备,表彰大会会场布置等 |
校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资产处、校友会 信息技术中心 |
||
9.8下午 (周五) |
表彰大会 | 校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1. 校级以上个人、集体奖项(工作质量奖励办法中包含的奖项除外)纳入年度质量奖励表彰。
2.请向各奖项负责部门咨询《湖南师大附中工作质量奖励办法》相关奖项评选规则。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