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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出国(境)访问友好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出国(境)访问友好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评审方式:综合评分
3.项目编号:HNSDFZ2024-FW-18
4.项目内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至2027年出国(境)访问友好校服务机构比选。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说明。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出访活动结束,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计划执行。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投标人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⑶湖南省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符合《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要求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⑵投标人必须入围长沙市教育局出国(境)承办单位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⑶投标人具备国家认可的国际旅游资格(涉外旅游经营许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招投标(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推荐排名前3名的比选申请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次项目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到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路48号)执中楼112室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单位,其递交的参与比选资料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凭以下资料报名:
(1)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
3.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布给所有比选申请人,请比选申请人注意查收。补充和修改文件视为该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将在补充、修改通知中进行明确。
五、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 日 11:00时,超过截止时间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时间:2024年7月12 日11:00 时。
3.比选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执中楼一会议室。
4.比选文件的份数:一式三份(一正二副) 。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参加的比选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网(//m.jinyunl.com/index.html)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731-88854017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路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