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附中廉洁文化电台
第51期:严守党的纪律
大家好!欢迎收听湖南师大附中廉洁文化电台《洁齐亭》,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文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我校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集中学习。今天,学校的纪检委员们来到了“洁齐亭”下分享他们的学习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充分彰显了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条例》,准确把握其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新修订的《条例》首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
新修订的《条例》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条例》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新修订的《条例》加强对党员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坚持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相关违纪受处分对象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体现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
新修订的《条例》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法纪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推动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新修订的《条例》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条例》在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展现了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对特权的一贯立场和本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严明了生活纪律。《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崇尚简朴生活,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会民风向上向善。
新修订的《条例》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条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动从制度上解决“四风”老问题,促进以好作风好形象创造新伟业。
新修订的《条例》落实党员做廉洁齐家模范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严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他们守德、守纪、守法。《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和第一百零七条,加强了对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文稿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相关内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校党员教职工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教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亲爱的听众朋友,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再会。
编 辑:文 婷
音 频:林倩芝
一 审:向 阳
二 审:吴 卿
三 审:李春莲
终 审:廖 强